海南垃圾分类方式:
海南生活垃圾共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大类,主要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以及法律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弃物。
投放垃圾注意事项:
1、可回收物指未污染的、适宜回收的、可资源利用的生活垃圾。可循环利用和资源化利用的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投放到可回收物专用收集容器。
2、可回收物应尽量保持清洁、清空内容物,避免污染。体积大、整体性强或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废弃家具等大件垃圾,应预约再生资源回收服务单位上门收集,或投放至指定的投放点。
垃圾分类指南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颜色以潘通国际色卡为基准。可回收物收集容器为蓝色;有害垃圾收集容器为红色;厨余垃圾收集容器为绿色;其他垃圾收集容器为黑色
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纸张、废塑料、废金属、废玻璃制品、废织物等适宜回收、可循环利用的生活废弃物;再生利用价值较高,能进入废品回收渠道的垃圾
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废杀虫剂、废温度计、废油漆及其容器等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废弃物;含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垃圾
厨余垃圾:厨余垃圾:主要包括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等易腐烂的、含有机质的生活废弃物;食品类废物。
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废弃物。除去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之外的所有垃圾的总称。